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不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5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自2024年6月起教育部对项目运行模式进行了调整,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一)按照教育部通知,2024年6月(含)前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2024年7月起立项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相关企业提交项目指南→平台管理员发布指南→校级组织教师自主申请→企业审核项目申请→校级审核项目申请→教师提交项目合作协议→企业审查协议→校级审查协议→平台管理员立项备案→校企联合组织项目实施→教师申请结题→企业组织验收→校级组织验收→平台管理员结题备案。

二、项目申报

(一)师生可登录项目平台(https://cxhz.hep.com.cn)查询企业项目指南,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负责审核申报项目的研究意见和可行性。申报书通过OA系统申请用印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在OA系统提交审核意见。经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教务处分管领导批准后加盖教务处印章。项目负责人将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申报书完整扫描上传至项目平台。申报书经企业遴选通过后,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三)项目合作协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的签订要遵守学校规定(《国产精品va在线观看不国内合作管理办法(修订)》民大发〔2024〕72 号),在校企协商一致基础上,项目所在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并起草协议草案通过OA系统提交请示相关部门联审→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国内合作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核。协议的签约扫描件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由企业进行审核。

(四)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为便于校方组织审核、监管项目运行及实施、推荐优秀项目等,学校年度常态化申报时间节点暂定为:

1.2025年1月1日—7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5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2.2025年8月1日—12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5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五)申报书、协议等资料上传项目平台后,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平台业务流程进展,确认企业承诺的资助经费能及时到款(办理企业经费入帐申请请填写附件2,项目编号由教务处分配),合规使用项目经费。

三、项目推进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应与合作企业保持密切沟通,落实项目指南及合作协议承诺,做好项目实施情况记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接受并配合所在单位、教务处及有关方面对项目的运行监管。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根据专业、课程建设目标任务及教学改革实际需要做好项目的运行监管、结题验收初审、优秀项目推选等工作,对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环境及条件支持。

四、项目结题与认定

教务处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定期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该项目结题须附项目资金到账凭证(如发票)或软硬件接收证明(由所在单位盖章)。

(一)验收流程

1.6月15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初审工作。

2.6月20日前,各单位将初审通过后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学院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

(2)每个项目材料,纸质装订为一式三份,一个项目(三份)装入同一个文件袋(封面贴上结项报告书封面)。项目材料包括如下:

①《项目结项报告书》(含本人签字、企业验收意见、所在单位审核意见);②《资金到账凭证》或《软硬件接收证明(所在单位盖章)》;③结项书所列支撑材料(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等支撑材料扫描合成一份文档打印)。

3.教务处将统一组织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认定为当年度校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4.通过校级验收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项材料及成果附件上传至项目平台,学校管理员在项目平台上完成项目审核,推送到项目平台管理员完成验收备案。

(二)省级项目认定

学校将根据湖北省关于项目推荐认定的安排,从已验收合格的校级项目中,按校级评审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认定,推荐比例及数量以上级通知为准。

五、其他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重要抓手,学校鼓励全校教师积极申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规范项目结题和验收工作,树立质量文化,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其他相关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吴老师 67843811。



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